字體大小: 字級放大   字級縮小   預設字形  

詳目顯示

以作者查詢圖書館館藏以作者&題名查詢臺灣博碩士以作者查詢全國書目
研究生中文姓名:鍾雅如
研究生英文姓名:CHUNG,YA-JU
中文論文名稱:網路購買數位商品適用消保法猶豫期之退貨爭議研究
英文論文名稱:A Research on the Consumer Protection Law about the Hesitation Period Applied to the Dispute over Returning the Digital Goods Purchased Online
指導教授姓名:高光義
學位類別:碩士
校院名稱:臺北市立教育大學
系所名稱:國民小學教師在職進修公民與社會教學碩士學位班
論文出版年:102
畢業學年度:101
語文別:中文
論文頁數:176
中文關鍵詞:消費者保護法網際網路郵購買賣網路購物數位商品猶豫期
英文關鍵字:Consumer Protection LawInternetMail-order TradingOnline shoppingDigital GoodsHesitation Period
相關次數:
  • 推薦推薦:0
  • 點閱點閱:1838
  • 評分評分:系統版面圖檔系統版面圖檔系統版面圖檔系統版面圖檔系統版面圖檔
  • 下載下載:113
  • 收藏收藏:0
消費者保護法中有關網際網路適用郵購買賣之規範,從2003年至今已有9年的時間,攸關超過942萬消費者及無數國內外商家的權益,卻只能由過時的法律來規範,期間隨著科技進步與網路購物的熱絡發展,相關規範實有相當大的修正空間。
有鑑於此,本研究針對「網路購買數位商品適用消保法猶豫期」之退貨爭議進行研究,從「文獻探討」、「個案探討與法院判決」及「國外法例參考」等三個部分,釐清網路購買數位商品在消保法中的定義以及爭議點,後續並針對立法院「郵購買賣解約權」修正草案內容進行評析,最後提出參考建議與研究結論。
本研究建議將郵購買賣定義擴大,以「遠距通信交易」取代之,同時也應在十九條明白定義何謂檢視或確認交易客體,對於「合理例外情事」,必須明定出有哪些特定交易客體可排除,另修正消保法第十八條,增列企業經營者消費資訊揭露事項,以避免日後紛爭。
希冀本研究之結論與建議對於消費者保護法在解釋及適用上能有所幫助,並在現階段未修法時給予廠商建議,更期盼能作為行政、立法機關於未來修改相關法規時之參考。
在推動科技發展的同時,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政府相關主管機關應全面檢討不合宜的規定,建立一套可靠的管理制度與更為周延之消費者保護法規,以在網路時代有效的保護我國消費者並符合國際發展趨勢,讓國內消保制度更臻完備。
Since 2003, it has been nine years that online shopping is applied to the regulations of mail-order trading in the Consumer Protection Law.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which relate to numerous domestic and foreign businesses as well as more than 9.42 million consumers, are only regulated by an obsolete law. With the passage of time, along with the advance in technology and boom development of online shopping, there is considerable space for the relevant regulations to be amended.
Therefore, this research focuses on applying the Consumer Protection Law about the hesitation period to the dispute with returning the goods purchased online. Based on“ literature review”,“case studies and the judgments of courts” , and“reference to foreign laws”, this research tries to clarify the definitions and disputes of Consumer Protection Law about the digital goods purchased online. Besides, this research will focus on evaluating and analyzing the draft of the amendments of the right to cancel the mail-order amended by the Legislative Yuan. Finally, this research will give a research conclusion and offer suggestions for reference.
This research suggests to expand the definition of mail-order into“long distance telecommunications deal”. At the same time, a clear definition of examining or confirming the dealing objects should be given in article 19 of the law. To“ a reasonable but exceptional condition” , that what kind of specific transaction objects can be excluded must be clearly pointed out by the law. Moreover, in order to avoid the dispute in the future, article 18 of the Consumer Protection Law, which needs amending, should be added the items about disclosure of consumer information by the business owners.
Hope the conclusions and the suggestions of this research will be helpful in interpreting and applying to the Consumer Protection law and will provide some suggestions to the manufacturers at this stage in which the law is not amended yet. Furthermore, hopefully, this research will be taken as references by the executive and legislative institutions to amend relevant laws in the future.
In the mean time, to develop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o protect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consumers, the relevant authorities of the government should perform a thorough review of the inappropriate regulations and establish a reliable management system and more comprehensive consumer protection regulations. Also, the relevant authorities of the government must effectively protect domestic consumers and must b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trends in the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in the network era.
第壹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2
第三節 研究方法…………………………………………………… 3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架構…………………………………………… 4
第貳章 文獻探討…………………………………………………6
第一節 網路購物…………………………………………………… 6
第一項 B2C電子商務……………………………………………6
第二項網路交易…………………………………………………11
第二節 數位資訊與數位化商品 ………………………………… 15
第一項 數位資訊的定義、類型與特性 ………………………15
第二項 數位化商品的定義與類型 ……………………………19
第三節 消保法郵購買賣與規範 ………………………………… 21
第一項 消保法之制定與意涵 …………………………………21
第二項 消保法郵購買賣規定 …………………………………22
第三項 消保法與網路購物 ……………………………………25
第四項 消保法數位商品買賣爭議 ……………………………36
第叁章 個案探討 …………………………………………… 42
第一節 前言 ……………………………………………………… 42
第二節 消費者購買數位教材請求返還訂金案例 ……………… 44
第一項 事實 ……………………………………………………44
第二項 消費者與華颺出版兩造主張 …………………………44
第三項 新竹地方法院判決 ……………………………………45
第四項 研析 ……………………………………………………50
第三節 Google「付費應用程式修改退款時限」案例……………53
第一項 事實 ……………………………………………………53
第二項 Google與北市府雙方訴願主張 ………………………55
第三項 經濟部訴願決定 ………………………………………61
第四項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 ………………………………63
第五項 對照案例__Apple… ……………………………………68
第六項 研析 ……………………………………………………69


第四節 PChome「電腦軟體經拆封後不得退貨」案例 …………74
第一項 事實 ……………………………………………………75
第二項 PChome與北市府兩造主張……………………………81
第三項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 ………………………………93
第四項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 ……………………………………95
第五項 研析 ……………………………………………………97
第五節 個案綜合研析…………………………………………… 100
第一項 行政權介入業者契約的適法性………………………100
第二項 消費者可自行提起訴訟 ……………………………101
第三項 APP適用消保法第十九條之正反論述………………102
第四項 現行網路交易適用消保法第十九條…………………103
第五項 針對數位商品適用於消保法進行合理規範…………104
第六項 建議……………………………………………………105
第肆章 國外法例與我國法制之比較 …………………106
第一節 前言……………………………………………………… 106
第二節 美國_統一電腦資訊交易法案 ………………………… 108
第一項 立法源起………………………………………………108
第二項 規範對象………………………………………………109
第三項 資訊授權定義…………………………………………111
第四項 解約後數位商品的回復與退費………………………111
第五項 授權契約條款之揭露…………………………………112
第六項 小結……………………………………………………114
第三節 日本_特定商交易法 …………………………………… 115
第一項 立法源起………………………………………………115
第二項 通信販賣………………………………………………116
第三項 「通信販賣」與「訪問販賣」之差異………………117
第四項 不宜適用猶豫期間的規範方式………………………118
第五項 小結……………………………………………………119
第四節 歐盟_遠距契約消費者保護指令 ……………………… 120
第一項 立法源起………………………………………………120
第二項 遠距契約與通信………………………………………120
第三項 猶豫期及契約解除權…………………………………121
第四項 不宜適用猶豫期間的規範方式………………………123
第五項 資訊揭露義務…………………………………………125
第六項 小結……………………………………………………126

第五節 我國與各國法制比較…………………………………… 127
第一項 國外猶豫期的例外原則………………………………127
第二項 數位商品猶豫期之比較………………………………130
第三項 小結……………………………………………………134
第伍章 結論與建議 …………………………………………136
第一節 消保法之「郵購買賣解約權」修法動向……………… 136
第一項 草案內容與各國相關規定……………………………137
第二項 消基會的主張…………………………………………140
第三項 本文的意見……………………………………………142
第二節 研究建議………………………………………………… 144
第一項 對政府修法建議………………………………………144
第二項 對企業建議……………………………………………151
第三項 對消費者建議…………………………………………154
第三節 研究結論………………………………………………… 155
參考資料 …………………………………………………………157
中文專書
1.王傳芬(2000)。網路交易法律錦囊。台北:元照出版社。
2.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2002)。消費者保護法專案研究實錄第三輯。台北: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3.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1997)。消費者保護法專案研究實錄第一輯。台北: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4.朱柏松(1999)。消費者保護法論。台北:三民書局。
5.吳嘉生(2003)。電子商務法導論。台北:學林文化出版社。
6.黃明陽(2009)。消費者保護法入門。台北:臺灣商務印書館股份有限公司。
7.張長樹(2005)。公平交易法新論。台北:元照出版社。
8.郭佳玫、陸義淋(2003)。拍賣網站是購物天堂?電子商務法律通。台北:書泉出版社。
9.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中心(2002)。網路交易消費者保護課題及法制修正之研究。台北: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10.楊淑文(2011)。消保法與民法之分與合—立法芻議與修正草案。台北: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11.劉祖亮、連麗真、林幸華、梁智璇(2001)。企業導入電子商務的第e 步。台北:漢智電子商務出版社。
12.劉文良(2010)。電子商務與網路行銷。台北:碁峰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譯著
1.張台先、陳玥菁(編譯)(2001)。網路法律(Thomas J. Smedinghoff 原著)。台北:儒林圖書。
2.薛夙珍(譯)(1998)。電子商務經濟學(原作者:Andrew B. Whinston 、Dale O. Stahl 、Soon-Yong Choi)。台北:跨世紀電子商務出版社與美國普林帝斯國際出版社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

學位論文
1.王傳芬(1999)。網路交易問題之研究—以消費者保護為依歸。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學位論文,未出版,台北。
2.王至德(2010)。電子商務交易平台提供者之民事法律責任。高雄大學法律學系碩士學位論文,未出版,高雄。
3.何宇明(1997)。網際網路法律問題特質之研究。台灣大學法律系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台北。
4.李姿慧(2006)。網路交易消費者保護問題研究。國立台北大學法學系碩士學位論文,未出版,台北。
5.吳佻穎(2011)。B2C電子商店之相關法律問題探討。銘傳大學法律系碩士學位論文,未出版,台北。
6.林麗真(2005)。電子商務契約民事法律問題之研究。台北大學法學系博士論文,未出版,台北。
7.黃超彥(2001)。郵購買賣與消費者保護。東海大學法律學系碩士學位論文,未出版,台中。
8.張啟祥(2002)。電子商務法律問題之研究一以交易及付款機制為重心。東吳大學法律學系碩士學位論文,未出版,台北。
9.甯智倫(2005)。電子商務(B2C)中有關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適用之探討-以線上數位資訊交易為例。東吳大學法律學系碩士學位論文,未出版,台北。
10.解偉先(2008)。網路交易安全機制--從交易履約保障服務論消費者之保護。成功大學法律學系碩士學位論文,未出版,台南。

期刊
1.李英正(2004)。網路交易適用消保法郵購買賣規範之探討。消費者保護研究,10,頁121~146。
2.李英正(2008)。由消保法觀點論網路交易契約相關問題。消費者保護研究,14,頁139~208。
3.余俊穎(2001)。關於數位商品小額付款機制的三則隨想。網路生活雜誌(國際中文版),58,頁58~62。
4.郭佳玫(2001)。網路上數位化商品交易的法律問題。商業現代化,47 ,頁45~49。
5.黃茂榮(2008)。電子商務契約與電子簽章(上)。植根雜誌,24-9,頁1~23。
6.陳秀峰(2001)。電子商務與消費者保護。月旦法學雜誌,73,頁144~154。
7.陳信至(2002a)。網路交易是否適用消保法—以所謂「數位化商品」為例(上)。資訊法務透析,7,頁53~62。
8.陳信至(2002b)。網路交易是否適用消保法--以郵購買賣之要件及解約權效果為例(下)。萬國法律,125 ,頁65~69。
9.陳信至(2002c)網路交易是否適用消保法--以郵購買賣之要件及解約權效果為例(上),萬國法律,124,頁27~36。
10.陳信至(2002d)。網路交易是否適用消保法—以所謂「數位化商品」為例(下)。資訊法務透析,8,頁33~47。
11.馮震宇(1998)。論網際網路與消費者保護問題(下)。資訊法務透析,7,頁30~38。
12.劉姿汝(2010)。網路購物契約與消費者保護。科技法學評論,7-1,頁201~256。
13.戴豪君(2000)。購買網路數位化商品自保守則。資訊與電腦,226,頁72~73。
14.戴豪君(2002a)。電子商務紀元消費者保護法律課題(上)。資訊法務透析,5,頁36~49。
15.戴豪君(2000b)。電子商務紀元消費者保護法律課題(下)。資訊法務透析,6,頁44~61。
16.簡榮宗(2008)。電子商務七天鑑賞期法律之探討以及修正建議。全國律師,12-1,頁107~121。
17.蘇三榮(2012)。網路交易及數位化商品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猶豫期之問題。聖島智慧財產權實務報導,14-2,頁11~20。
外文資料
1.Graham J. H. Smith(2002). Internet Law and Regulation(p 194). London,UK:Sweet & Maxwell.
2. Ward A. Hanson, Kirthi Kalyanam (2007). Internet Marketing & e-Commerce(p142). Minnesota:Thomson West.
3.Robert A. Hillman, Jeffrey J. Rachlinski(2002). Standard-Form Contracting in the Eletronic Age. New York University Law Review, Rev.429.p77.

網路等電子化資料
1.丁守中等23人(2012年3月21日)。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委員提案第13031號。立法院議案整合暨綜合查詢系統-「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取自<http://misq.ly.gov.tw/MISQ/IQuery/misq5000QueryBillDetail.action>
2.王傳芬、賴文智(2002年12月5日)。網路交易的消費者保護。行政院經建會法協中心。取自
3.王己由(2012年3月24日)。拆包不准退 Pchome訴訟逆轉勝。中時電子報。 取自<http://news.msn.com.tw/news2581400.aspx>
4.林上祚(2011年7月20日)。七天鑑賞期 四大公會籲修法。中時電子報。取自<http://life.chinatimes.com/2009Cti/Channel/Life/life-article/0,5047,100305+112011072000051,00.html>
5.林培杰(2012年2月3日)。拒絕提供七日鑑賞期Google訴願敗訴。台北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室新聞稿。取自<http://www.law.taipei.gov.tw/ct.asp?xItem=16950869&ctNode=25476&mp=120041>
6.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2012年11月15日)。消費者保護法判決函示彙編(13)。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取自<http://www.cpc.ey.gov.tw/news.aspx? n=7EB700A6BCB030A5&sms=D0E7C7246B38677C>
7.何展旭(2011年7月27日)。APP網路交易適用消保法爭議之分析。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取自< http://www.npf.org.tw/post/3/9491>
8.吳曼寧、彭慧明(2011年6月28日)。北市重罰100萬 Google停售付費App。聯合新聞網。取自<http://udn.com/NEWS/LIFE/LIFS1/6424754.shtml>
9.許俊偉(2012年3月19日)。特例一開 消保處憂後患無窮。中時電子報。 取自<http://news.chinatimes.com/life/11051801/112012031900048.html>
10.邱紹雯、王珮華(2011年7月16日)。下載付費軟體 非郵購行為 Google仍不讓步 北市府寬限兩週。自由時報電子報。取自<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ul/16/today-life14.htm>
11.唐筱恬( 2012年5月8日)。app排除7天鑑賞 經部支持。中央社商情網。 取自<http://www.cnabc.com/ShowNews/Detail.aspx?type=classify&category =aALL&id=201205081134>
12.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2012年2月18日)。2011台灣寬頻網路使用調查報告。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取自<http://statistics.twnic.net.tw/cgi/login.cgi>
1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2012年4月20日)。消保法猶豫期條款訂除外原則,無正當性與必要性。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取自<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412.aspx?id=1572>
14.章忠信(2011年6月28日)。Google有權拒絕提供七日鑑賞期。udn數位資訊。取自<http://mag.udn.com/mag/digital/storypage.jsp?f_ART_ID=327235>
15.章忠信(2012年3月20日)。專訪/強制七天鑑賞期 學者章忠信:北市府恐要國賠。Yahoo奇摩新聞。取自<http://tw.news.yahoo.com/>
16.黃意涵、陳亦偉(2012年3月23日)。軟體拆封拒退 網路家庭勝訴。中央社新聞網。取自<http://www.cna.com.tw/List/FirstNews-1.aspx>
17.國際貿易局(2008年1月31日)。「國際消費者聯盟」第18 屆世界大會出國報告。國際貿易局經貿資訊網。取自<http://cweb.trade.gov.tw/kmi.asp?xdurl=kmif.asp&cat=CAT516>
18.經濟部商業司(2012年2月17日)。2011我國B2C電子商店調查報告。經濟部商業司新網路時代電子商務發展計畫。取自<http://ecommerce.org.tw/knowledge_research_list.php>
19.鄭諭麗(2011年8月1日)。網路購物都享有七天鑑賞期嗎。益思科技法律事務所。取自<http://www.is-law.com/post/15/728>
20.謝孟麗(2013年1月28日)。利益權衡下,市府決定對Google案判決不提上訴。臺北市政府法務局新聞稿。取自<http://www.legalaffairs.taipei.gov.tw/ct.asp?xItem=43931547&ctNode=53747&mp=120034>
經濟部訴願決定書 (依公告時間先後排列)
1.經訴字第10006100130號。2011年6月10日。
2.經訴字第10106100720號。2012年1月31日。
3.經訴字第10106100730號。2012年1月31日。
取自 經濟部訴願審議委員會查詢系統<http://2k3dmz2.moea.gov.tw/aaweb/Form/AA200000.aspx>

法院裁判書 (依公告時間先後排列)
1.96年度竹小字第596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判決。2008年1月31日。
2.100年度訴字第1375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2011年11月17日。
3.101年度判字第272號。最高行政法院判決。2012年3月22日。
4.101年度訴字第495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2012年12月27日。
取自 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

法規 (依公告時間先後排列)
1.消費者保護法(1994年1月11日)
2.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2001 年07 月 08 日)
3.消費者保護法修正草案(2002年12月18日)
4.修正消費者保護法(2003年1月22日)
5.消費者保護法修正芻議(2004年12月8日)
6.消費者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2008年8月7日)
取自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http://www.cpc.ey.gov.tw/>

國外法例 (依公告時間先後排列)
1.歐盟_遠距契約消費者保護指令(1997)
Protection of Consumers in respect of Distance Contracts. 取自
<http://europa.eu.int/comm/consumers/policy/developments/dist_sell/dist01_en.pdf>
2.美國_統一電腦資訊交易法案(1999)
UNIFORM COMPUTER INFORMATION TRANSACTIONS ACT.
取自<http://www.law.upenn.edu/bll/ulc/ucita/ucita01.wp6>
3.日本_特定商事交易法(2001)
取自<http://www.houko.com/00/01/S51/057.HTM>
目次
第壹章
第貳章
第叁章
第肆章
第伍章
參考資料
校內電子全文開放日期:2013.6.16
校外電子全文開放日期:2013.6.16
 
 
 
 
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後一頁 top
* *